江华海螺废旧物资招标出售信息公示
根据公司现场堆存情况,招标人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华海螺”)现拟对废旧物资进行招标出售,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出售渠道,提高出售效益,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标的
1.标的内容及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 | 单位 | 预计数量 | 备注 |
1 | 废旧收尘袋 | P84 | 条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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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报名单位需具备废旧收尘袋回收经营权,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处理,资质符合要求,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传至平台。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具备良好社会信誉。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出售招标方式为网上公开招标,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4年6月25日8:00)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hinaconch.com/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需注意的事项
1、投标人必须组织对参与废旧物资回收的工作人员和车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工具损坏或丢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发生,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2、为准确了解本次招标标的实际情况,投标人需参与现场看货,并出具现场看货记录,否则投标无效;现场看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负责承担。
3、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 出现串标行为的,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无效,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五、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4年6月25日8: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工业园区北环路
业务联系人:唐女士 19974674218
传 真:0746-2320679
备注:任何投标渠道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可致电投诉电话。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0553-8398265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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